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要求,2021 年1 月29 日,新建铁路洛阳动车组存车场工程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
我公司根据《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新建铁路洛阳动车组存车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新建铁路洛阳动车组存车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为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同时针对验收会提出的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期间我公司对工程相关遗留问题进行了跟踪监测和复验。目前,项目验收相关遗留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须将《新建铁路洛阳动车组存车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修改完善后的《新建铁路洛阳动车组存车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新建铁路洛阳动车组存车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0371-60802824
2021年9月10日
链接
附件1:新建铁路洛阳动车组存车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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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新建铁路洛阳动车组存车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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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新建铁路洛阳动车组存车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Portals/0/uploads/otherfile/20210914/附件3监测总结报告09.pdf